全区公安、司法及其他政法机关2008年招录公务员最低分数线上未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考生的第一次重新选报职位工作已经结束。经过资格初审,第一次重新选报后,仍有部分职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或招不满计划录用数。
自2008年11月29日8:00时至18:00时,对这些职位进行第二次重新选报,其程序、方法及要求,同第一次重新选报。请各位有关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第一次重新选报前本网站发布的 《全区公安司法及其他政法机关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最低分数线有关事宜的公告》和《全区公安司法及其他政法机关招录公务员有关事宜的提示与说明》,然后再进行选报。经过第二次选报和资格初审后,如果仍有2人以下(含2人)职位,这些2人以下(含2人)职位将取消招录。
《第二次重新选报职位表一》(点击查看)
《第二次重新选报职位表二》(点击查看)
提示:参加重新选报职位的考生仍然从选报系统进入,点击“审核信息查看”按钮查看本人是否进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